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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京剧院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

信息来源: 人事部 发布日期:2019-03-05

  国家京剧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艺术院团,成立于1955年1月。首任院长为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先生。自建院以来,剧院汇集了一大批杰出的表演艺术家和剧作家、导演、作曲家、舞台美术家等,组成了精英荟萃实力雄厚的京剧艺术表演团体。六十多年来,剧院继承、创编、上演了500多部不同题材、体裁的优秀传统、新编历史剧和现代京剧,基本形成了善于继承,精于借鉴,勇于创新,精于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精神,以及思想内容丰富、艺术严谨、舞台清新、流派纷呈、阵容齐整的艺术风格。

  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等相关要求,结合剧院实际工作需要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若干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品行;

2、拥护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,政治素质优良;

3、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能力,人际沟通良好;

4、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;

5、身体健康,能胜任岗位需求;

6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京剧艺术;

7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受过处分的人员;在各级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;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招聘方法:

 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初试、复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阶段。

  1.报名。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,报考人员根据《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》(见附件)中的岗位要求,填报《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将《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表》及本人电子标准证件照以“应聘岗位—姓名—学历”为文件名,于2019年3月15日17: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:cnpoczp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应聘岗位—姓名—学历”。

  2.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于2019年3月中旬完成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及剧院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。

  3.初试。初试于2019年3月底进行,根据招聘专业不同采取笔试、面试等方式,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、专业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等。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确定初试人员名单时确定。

  4.复试。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素质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。

  5.考察和体检。根据考生初、复试成绩,按照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: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,考生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,人事部将派人至考生原单位进行查档、政审。

  6.确定聘用人员。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。此次聘用人员均按程序由北京国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,派遣至剧院工作,由剧院做岗位聘用。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  1、参加考试人员应带齐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;

  2、原则上与国家京剧院演职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,特殊情况下,经审核符合剧院相关规定,可以报考。

  联系电话:58519610  

附件:

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表.doc

招聘岗位和条件.xls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国家京剧院人事部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2019年3月

     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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