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京剧院关于与哈尔滨瑞帆教育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解除考级合作协议的公告
信息来源: 艺术发展中心
发布日期:2017-09-09
国家京剧院关于与哈尔滨瑞帆教育信息咨询
有限公司解除考级合作协议的公告
国家京剧院艺术发展中心于2016年9月与哈尔滨瑞帆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《国家京剧院专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合作协议》,为期两年,根据约定,乙方应于半年内开展哈尔滨行政区域(含市辖县)范围的京剧艺术考级工作,因乙方未能按期完成,我院根据合作协议约定,解除乙方哈尔滨瑞帆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考级工作的资格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