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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
信息来源: 网站管理 发布日期:2015-09-24

    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,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若干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  一、基本条件

    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    (二)政治素质优良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
    (三)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能力,人际沟通良好;

    (四)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;

    (五)拥护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,热爱京剧艺术事业。

    二、招聘专业条件及名额

    (一)法律专业1人。应聘者需为全日制法律专业,本科以上学历,有相关工作经验,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,年龄在35岁以下,通过司法考试,具备执业资格优先,北京户口。

    (二)摄影摄像专业1人。应聘者需为摄影摄像专业,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相关工作经验,年龄在35岁以下,北京户口。

    三、招聘方法:

    报考人员下载《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并按要求填写后将《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表》及本人电子标准证件照以“应聘岗位—姓名—学历”为文件名,于2015年10月7日24: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:cnpoczp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应聘岗位—姓名—学历”。

    四、招聘考试安排

    人事部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,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,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。

    联系电话:58519610 

    附件:国家京剧院公开招聘报名表.doc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国家京剧院人事部

2015年9月24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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