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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京剧院关于征集院史资料的公告

信息来源: 网站管理 发布日期:2014-07-02

    甲子沧桑,京韵绵长,盛世华章,铸就辉煌。2015年,国家京剧院即将迎来60周年华诞。为庆祝建院60周年,国家京剧院正在筹备院史展,将于2014年12月开展。

    为使院庆工作顺利进行,从即日起广泛征集与院史有关的各类资料与实物。热忱欢迎全院在职和离退休职工,我院一些重要事件、重要工作、重要活动的领导者、决策者、组织者、参与者、亲身经历者、知情者或历史的见证者大力支持。

    现将资料征集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

    凡与剧院历史有关的各类资料(图片、实物、音像、图书、文字等),均在征集之列。

1.图片资料

   与剧院历史相关的各种合影、剧照和其他照片、图片。

2.实物资料

   演出服装、道具、布景、水牌、戏单;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纪念品;创作及演出笔记、日记、记事、年谱等手稿;与历史相关的书信、笔记、日记等。

3.音像资料

   与剧院有关的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盘等。

4.文本资料

   能够反映剧院历史的著述、文章等。

5.档案资料

   与剧院历史相关的传记、图表、证书、职工名册;剧院机构编制、人员配备、干部任免的相关档案文书、资料文献。

6.其他资料

   与剧院历史和剧院发展、管理相关的重要事件、重要活动的其他相关资料与实物。

二、资料时限

    所征集资料的时间界限,原则划定在国家京剧院1955年建院起至今,重要的历史资料可前推至1942年剧院前身延安平剧研究院建立起。

三、征集方式

1.捐赠

   欢迎广大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向剧院捐赠个人珍藏的相关资料、图片和其他实物。此类资料与实物由所有人自愿捐赠,经双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,所有权即转归剧院。

2.复制

   对个人收藏的重要资料和实物,在所有人自愿的前提下,剧院进行复制。如对珍贵照片、图片、纸介资料进行翻拍、复印或扫描,对特别重要的实物进行复制等。

3.借用

   对个人收藏的重要实物,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情况下,可以根据陈列的需要由剧院进行担保借用。

4.出让

   愿意将院史资料、文物出让给剧院的,可同剧院联系,双方协商后,由剧院购买收藏。

四、征集手续

1.受理方式

   院史资料征集受理在国家京剧院创作研究部(613室),如有需要可上门受理。

2.管理与致谢

   剧院将对所有征集到的院史文物、照片、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,妥善保管。

剧院将酌情向捐赠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,以资纪念。

3.截止日期

   征集资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。

4.联络方式

   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2号 国家京剧院创作研究部

   邮政编码:100035

   联系人:池浚、任小薇

   联系电话:010-58519628

   手机:13810674748(池),18600203718(任)

   E-mail:59117802@qq.com(池)

           619892139@qq.com(任)

   特此公告,望祈周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家京剧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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